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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来源:检察日报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7日作者:
曹建明: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8月15日至16日在黑龙江检察机关调研。他强调,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力做好当前的各项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曹建明指出,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特别是要深刻把握党和国家工作总要求,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深刻把握改革开放强大动力,深刻把握伟大事业总体布局的重大部署,深刻把握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要求,充分认识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高度负责、奋发有为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确保检察事业正确的发展方向。

  曹建明强调,要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稳定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是开好党的十八大的重要前提,也是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责任。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把中央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专项整治,促进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社会管理,把检察环节的维稳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加强对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检察长作为检察环节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加强对维稳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真正得到落实。

  曹建明强调,要狠抓执法办案工作,切实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以专项工作为抓手,推动和带动各项执法办案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民行检察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升水平;着力推动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曹建明指出,要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坚持不懈地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对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绝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各级检察机关要注意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与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统筹推进,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严格依法行使,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上。

  调研期间,曹建明先后考察了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文化建设情况、大庆市检察院规范执法和案件管理情况、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情况,听取了黑龙江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座谈。关于检察文化建设,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检察人员的主体地位,服务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服务于检察队伍建设、服务于基层检察机关、服务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关于规范执法和案件管理,曹建明强调,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不仅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案件集中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职能定位,不断深化对案件管理机制改革重大问题的研究探索,确保案件管理机制改革顺利推进。关于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要在增强紧迫感上下功夫,防止和克服盲目乐观、畏难情绪和消极心态。要切实强化“五个意识”,始终坚持“六个并重”,促进诉讼民主、诉讼文明、诉讼公开和诉讼监督制约,在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上下功夫,在有序过渡衔接上下功夫,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上下功夫,深化学习培训,强化执法保障,坚持严格执法,不打任何折扣地抓好修改后刑诉法的贯彻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杜家毫,高检院副检察长张常韧,黑龙江省委常委、大庆市委书记韩学键,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林铎,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等参加调研。